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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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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學生整合性之學習環境,增加學生多元修業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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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學生具備策畫、行銷、宣傳及執行藝術展演活動的實務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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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學生具備流行音樂創作與製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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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學生具備國家考試之基本知識。
課程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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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課程結合臺北市立大學音樂學系、社會暨公共事務學系、歷史與地理學系、視覺藝術學系、舞蹈學系及學習與媒材設計學系優質之師資基礎,以提供學生跨學系之整合性課程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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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課程設計以培養藝術行政人才為主要目的,結合音樂、美術、舞蹈等藝術專業,以及行政法學與史地文化方面的知識,豐富學生的素養。
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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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在學之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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