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徵114學年度第2學期「音樂劇表演」兼任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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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聘職位
講師(含)以上之「音樂劇表演」專長兼任教師1名
收件期限
即日起至民國114年12月12日(五)23時59分止(臺灣時間),逾期恕不受理。
收件方式
請於收件期限內,將所有應備文件之電子檔合併為一份pdf檔(請依本表所列順序排序),併同「114學年度第2學期臺北市立大學音樂學系兼任教師徵聘資料表」之word檔,寄至music@go.utaipei.edu.tw信箱(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音樂學系音樂劇表演兼任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