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大學術科考試臺北市立大學音樂學系考場注意事項
【試場相關】
陪考家長免事先申請即可進入校園,惟本校區無提供臨時停車,請停放路邊停車格或鄰近停車場,交通資訊請參閱下方地圖。
考場因場地佈置與鋼琴調音緣故,不開放進入考場參觀。
考場代碼A開頭為藝術館、M開頭為音樂館,兩棟大樓相連接,詳細請參閱下方校園平面圖。
【時間相關】
各項考試依照應考科目與人數調整為每日一至三場, 第一場考試自8:30開始、第二場考試13:30開始、第三場考試自16:40開始,每場試畢評分冊隨即彌封,考生不得提早或延後至其他場次應考。各場次時間請參閱「各項考試時間及地點配置表」。
因考生人數安排緣故,各項考試最後一場的考程時間可能較短,請考生特別留意相關公告提早到場預備以免錯失應考時間。
主、副修與視唱考試須依每一時段公布之考序應考(不得提早或延後至其他場次應考),並於應考時段提前至考場等候,依叫號順序報到。未能於規定應考時段截止前30分鐘到達考場並完成報到者,視同棄權。
【樂器相關】
應考大型樂器(如揚琴、古箏、低音提琴等)者,每位考生可自行安排至多兩名協助搬運樂器人員,為避免影響考試,陪同人員於考場區域需配合試務人員引導,請勿擅自行動。
除考生、伴奏、協助搬運樂器人員外,其餘人員不得進入考場範圍。
敲擊樂樂器型號如下:
馬林巴木琴: KOROGI / SPN-3000CF 66鍵,可調高度(由試務工作人員協助調整高度)
演奏小鼓: PEARL / Philharmonic PHP 1450
定音鼓: ADAMS / 2PAPRIIKG20、2PAPRIIKG23、2PAPRIIKG26、2PAPRIIKG29、2PAPRIIKG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