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2學期選課期程及注意事項
本校113學年度第2學期選課期程及本系課表已分別公告於教務處網頁及本系網頁,請同學務必詳閱,並於期程內完成相關程序。
另考量本系部分課程多為專業課程,且修課人數較多,為確保具本系、輔系、雙主修及學分學程身分者能順利修習規定之必修課程,本次人工加退選分為三階段,請同學把握時間辦理加/退選。惟可人工加/退選之名額,仍須依本校及本系規定辦理,詳細請參閱「113-2音樂學系人工加/退選辦理流程及注意事項」說明文件。
各項課程注意事項:
選課時請務必確認授課教師、時數、學分數等相關資訊是否正確,如有問題請盡速告知吳助教。
選課學分未達本校/本系規定之下限者,將依本校學則第十四條規定:「於加退選截止日仍未依規定辦理選課或所選學分數低於各系、學位 學程規定者,應予休學」辦理。 本系各學制每學期修習學分上/下限:
學制/年級 | 最低學分下限 | 最高學分上限 | 備註 |
大一上~大三下 | 16學分 | 26學分 | |
大四上/下 | 9學分 | 26學分 | |
碩士班 | 4學分 | 12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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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在職專班 | 4學分 | 12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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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課完畢後,請務必至校務系統確認選課結果。未上網確認選課結果者,概以選課系統之電腦紀錄為其選課結果。倘學生於日後始發現選課錯誤,不再受理其請求補救。
〖系定必修〗
請同學根據入學年度課程手冊選課,並務必確認是否有選到以下課程:
大學生活與輔導: 大學部一年級~大學部四年級必修。
專題討論: 大學部一年級~大學部三年級、碩士班一年級必修。 ※ 碩士班「專題討論」系統不會灌檔,請同學務必自行加選。
服務學習: 大學部二年級必修。
畢業製作: 大學部預計於113學年度第2學期舉行畢業製作者必修。 ※ 音樂表演與創作組須同時修習「主修(八)—樂器名」; 音樂教育組及應用音樂組須同時修習第二次「獨立研究」課程; 雙主修者須同時修習「主修(六)—樂器名」。
碩士論文: 碩士班二年級、碩士在職專班二年級必修。 ※ 請選主修/獨立研究指導教授之碩士論文課程。
獨立研究: 大學部四年級音樂教育組、應用音樂組必修; 碩士班二年級音樂教育組、音樂學組必修; 碩士在職專班二年級所有組別必修。 ※ 請選主修/碩士論文指導教授之獨立研究課程。
〖術科個別課程〗
本學期申請須由系辦安排主/選修老師的同學,請於收到系辦通知授課教師名單後,再進行選課。
碩士在職專班於113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並通過轉組鑑定考核者,本系將另行通知。請於收到系辦通知授課教師名單後,再進行選課。
曾休學或停修主修之術科個別課程者,請依課程數字依序修習。
主/選修課程選課時,請務必確認授課教師(個別課)、時數、學分數等相關資訊是否正確,如有問題請盡速告知吳助教。
〖室內樂〗
自113學年度起,欲修習室內樂課程者,應事先自行組好室內樂,並填具「室內樂修課同意書」交予授課教師簽名(核章不採認)核可後,於期限內將具授課教師簽名之「室內樂修課同意書」正本交予吳助教(每組僅需繳交一份),詳細請參閱系網公告。 ※ 自113學年度起,取消事先線上填報google表單之程序。 ※ 未於規定期限內繳交經授課教師簽名之「室內樂修課同意書」予吳助教者,不得修習室內樂課程。
「室內樂修課同意書」繳交期限: 114年02月21日(五)15:00止(逢國定假日,不順延)。
「室內樂修課同意書」下載連結: https://reurl.cc/0ve29b
本課程畢業採計之學分上限,悉依各學制入學年度之課程手冊規定辦理。 ※ 職碩跨學制修習者,悉依入學年度之碩士班課程手冊規定辦理。
113-2室內樂課程〔系統開課時段〕非實際上課時段,〔實際上課時間、地點〕請同學自行與師長協調,並至遲於上課前一個工作日15:00前向吳助教登記上課教室,逾期未登記者,請自行登記線上琴點。
113-2室內樂各授課教師之專業領域: 黃郁婷教授|小提琴 歐玲如教授|鋼 琴 沈珍伶教授|鋼 琴 鄭伊晴教授|大提琴 廖培鈞教授|鋼 琴 吳曉貞教授|長 笛 聶中興教授|小 號 陳哲輝教授|擊 樂 江淑君教授|長 笛 邱寶民教授|聲 樂
〖各項科目相關〗
學士班「整合性音樂能力訓練(二)」: 入學參與大學術科聯招之聽寫成績未達前標,且「整合性音樂能力訓練(一)」期末能力測驗成績未達修課班級頂標者,類組核心課程選修科目須包含「整合性音樂能力訓練(二)」。
學士班「音響學」、「音樂編導實務」: 依本系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系課程委員會會議決議,自112學年度第1學期起,須操作軟、硬體設備之課程(如: 電腦音樂、多媒體音樂創作、音響學、演奏與錄音、演奏與錄影、音樂編導實務及影音編輯藝術等)修課人數達教室之人數上限後,以不開放人工加選為原則(惟本系得視情形開放予必修者加選),以維護課程之教學品質與修課學生之受教權益。故請必修相關課程者,務必儘早加選相關課程! ※ 本學期「音響學」授課教室人數上限為45人;「音樂編導實務」授課教室人數上限為28人。
學士班「亞洲音樂(一)-臺灣」: 授課教師待追聘。
碩士班「弦樂之表演實務與探討」: 開課時段分為週四(前八週)中午12:50~下午02:40及週二(後八週)下午03:10~05:00,二時段屬同一門課程,修課學生皆須參與課程。
大碩合開「管樂之表演實務與探討」: 同學士班「管樂表演實務」課程,請學士班音樂表演與創作組之管、擊樂主修學生務必加選。
大碩合開「總譜彈奏」: 至多採認4學分,超過不得列入畢業學分。
碩士班「管弦樂合奏(八)」: 本系「管弦樂合奏」課程自113學年度起,調整為大碩合開,惟碩士班 演奏(唱)組至多採計2學分為畢業學分,超過不得列入畢業學分; 音樂教育組與音樂學組至多採計1學分為畢業學分,超過不得列入畢業學分。 ※ 職碩跨學制修習者,比照碩士班規定辦理。
碩士班「指揮實習(二)」: 112學年度以前入學之學生,請選開設於二年級之「指揮實習(二)」(選課代碼:0739,2學分); 113學年度入學之學生,請選開設於一年級之「指揮實習(二)」(選課代碼:3186,1學分)。
碩士在職專班「科技融入音樂教學研究」: 授課教師待追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