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1學期學分抵免申請相關事宜
【辦理日期/對象】
新生、轉學生或其他有學分抵免需求者︰ 113年9月2日(一)至113年9月6日(五)止。
境外學生︰ 自報到日起一周內。
※ 抵免以辦理一次為原則,逾期不予受理。
【本系申請作業流程】
請自行將擬抵免科目列表,並檢附原修習科目之課程綱要及歷年成績單正本(須蓋有該校教務處戳章),交送至本系辦公室預先審核。 ※ 擬抵免科目列表須包含下列資訊:
原修習科目之課程名稱、開課系所、開課班級、學分數、授課教師;
擬抵免科目之課程名稱、開課系所、開課班級、學分數。
經本系系主任審核通過後,方得依本校學分抵免申請流程,至本校校務系統登錄學分抵免申請。 ※ 學分抵免系統路徑︰ 本校校務系統→登錄→教務資訊登錄→學生抵免申請→系必選修(含通識課程)學分抵免。
於本校校務系統完成學分抵免申請登錄作業後,請列印申請書,併同相關證明文件 交送至本系系辦公室審核。
經本系審核後,交送本校教務處檢核登錄。
※ 上述流程須於本校規定之抵免期程內完成,請欲申請者務必提早辦理。
【抵免科目採認規定】
抵免科目以科目名稱相同之學分為原則。
碩士班抵免學分數至多以6學分為限;碩士在職專班抵免學分數至多以10學分為限。
申請學分抵免科目至入學時已超過10年者,不得抵免。
學分抵免得以多抵少,不得以少抵多。
必修科目不予抵免。 ※ 碩士在職專班由本系教師開設之推廣學分班課程可申請抵免。
詳細請參閱相關說明及公告:
如有疑問,請洽02-2311-3040分機6135吳助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