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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學系

113學年度第1學期大學部演奏(唱)選修課程修申請



本系大學部擬於113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修習演奏(唱)選修課程者,請於期限內依規定流程完成申請,詳細請參閱下方說明:


 

填寫及繳交期限】  113年04月11日(四)~ 04月30日(二)15:00止

 ※ 請同學於期限內將調查表正本交送至系辦公室各班抽屜櫃。


 

 

【申請方式】

  1. 請填於期限內填寫線上申請表並送出。 ※ 請以本校Google帳號(@utaipei.edu.tw)登錄填寫。 ※ 本表單每人僅限以填寫一次為限,且送出後不得更改。

  2. 請至信箱收信,並將系統傳送之選修申請表(pdf檔)列印後,交予指導教師親筆簽名(核章及電子簽名不採認) ※ 因不可抗因素無法交予指導教師簽名者,請於繳交截止前向吳助教說明。

  3. 申請人詳閱「演奏(唱)選修」課程修課規範後,於申請表親筆簽名。 ※ 申請人未簽名者視同未提出申請。

  4. 於期限內將申請人及指導教師親筆簽名之調查表正本交送至系辦公室各班抽屜櫃。


 

【注意事項】

 

  • 「演奏(唱)選修」課程申請表線上與紙本內容一致,否則視同未提出申請。


  • 授課教師限自本系現有師資中選擇,若授課教師已無授課時數,即使授課教師已簽名,系辦仍保留排課之權利

  • 因本課程牽涉繳交術科個別指導費用以及教師鐘點問題,「演奏(唱)選修」課程申請表一旦繳交後不得修改,亦不得任意退選,請審慎考量再填寫本表申請。

  • 本表送出後,因不可抗因素致無法依原申請項目修習者,請至教務處網站下載「學生報告書」填寫,並於報告書中敘明原因,連同具公信力之佐證資料一併交予授課教師親筆簽名(核章或電子簽名不予採認)後(授課教師由系辦安排者,無須交予授課教師簽名),於113年06月07日(星期五)17:00前由學生本人親送「學生報告書」及佐證資料正本至系辦公室予吳助教。 ※ 恕不接受以次一學期課業繁忙為由提出退選之申請,故請務必審慎思考後,再填寫本表提出修課申請!

其餘注意事項,請詳閱申請表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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