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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第1學期「藝術行政」、「錄音與錄影」、「音樂劇」及「音樂素養英語」學分學程申請公告

音樂學系


【申請時間】

113年09月30日(一)至113年10月04日(五)15:00止,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資格】

  • 藝術行政學分學程: 本校在學之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學生。

  • 錄音與錄影學分學程: 本校在學之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學生。

  • 音樂素養英語學分學程: 本校在學之學生。

  • 音樂劇學分學程:

    凡大專院校在學學生,均得申請。



【申請流程】

  1. 填具擬申請之學分學程修讀申請表,併同歷年成績單送所屬系所審核。

  2. 經所屬系所審核通過後,併同歷年成績單送本系審核。








【修業規定】

依本校學分學程設置暨學生修讀要點、各學分學程實施要點及113學年度課程架構規定辦理。






※ 如有疑問請洽音樂學系辦公室(02)2311-3040轉6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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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學系 | 應用音樂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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