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考試時間表與應考須知
各項考試時間及地點:
時間: 113年03月03日(星期日)、03月04日(星期一),詳見【附件1】。
地點: 本校博愛校區(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一號)音樂館及藝術館,詳見【附件1】
面試及術科考試注意事項:
應考時請攜帶准考證及身分證正本(或註記有效期限且含有本人照片之護照、駕照、健保卡等正本)。經查驗身分與報名資料不符者,不得應試,考生不得有任何異議。
面試及術科考試應試規則將於考試當日公佈於考場外。
完成報到後請於試場等候區等待叫號應試,叫號三次未到考者,一概以棄權論。
請於各項考試規定之報到時間內至指定地點報到,未於報到時間內完成報到者,不得要求更換場次,亦不得應試,考生不得有任何異議。請務必提早到校,以免喪失應考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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