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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學系

111學年度音樂學系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考試應試須知



111學年度音樂學系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考試應試須知如下,請考生詳閱並遵守

相關規範。


  1. 請由本校正門(愛國西路)進出。

    1. 為降低交叉感染風險,本次考試不開放陪考。

    2. 每位考生伴奏人數以1名為限。

    3. 考生請憑准考證進入校園; 伴奏人員請攜帶身分證件,並於進入校園時出示,俾利工作人員核對身分。

    4. 進入校園時,請配合實聯制QR code掃描登記及體溫測量。

  2. 面試當日請攜帶具本人相片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如身分證、駕照或護照)及准考證應試。經查驗身分與報名資料不符者,則不得應試,考生不得有任何異議。

  3. 考試當日請全程佩戴口罩,惟聲樂及管樂演奏(唱)者,得於應試時暫時脫下口罩。 未配合者本校得拒絕該考生應試,該科以0分計算。

  4. 請依各組報到時間至指定地點報到,未於報到時間內完成報到者,不得要求更換場次,且不得應試。請考生務必提早到校,以免喪失應考資格。

  5. 本次考試詳細因應疫情之應變措施請參閱招生組公告:https://admission.utaipei.edu.tw/var/file/33/1033/img/1565/537538517.pdf

  6. 應考須知: https://reurl.cc/mG4A31

※若有任何問題,請洽音樂系吳助教(02-23113040轉分機6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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