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新生專區
113-1 註冊須知
所有學制適用
學士班
碩士班
碩士在職專班
相關連結
本系將於暑假期間寄送新生入學相關資訊及調查表至同學信箱,請同學務必確認提供予本校之電子郵件地址之正確性,並確保其可正常收發信件,謝謝。
雙重學籍
-
就讀本校期間內,同時具境內/外大專院校學位者,須依規定於每學期開始上課後一個月內提出雙重學籍申請,並經系主任及教務長核可。雙重學籍學生若未主動提出申請及核准,一經查獲以退學論處,詳細請參閱本校學生申請雙重學籍辦法。
-
申請流程:
填具本校雙重學籍申請書,並檢附申請當學期雙方學校之選課清單暨上課時間表,於每學期開始上課後一個月內交送至系辦公室。
休、退學申請
-
欲辦理休學者,請填具本校休學申請暨離校手續單或退學申請暨離校手續單,並交送至系辦公室辦理後續流程。
-
於註冊(開學)日(不含)前申請休、退學者,無須繳納學雜費;
未於前述期限內申請休、退學者,仍須依本校學生退、休學退費標準表繳納部分學雜費,故請欲辦理休、退學者儘早辦理。
修課
-
本系自107學年度起取消副修之術科個別課程,學生得於大二上至大四下期間修習選修之術科個別課程,相關資訊及規範請參閱入學年度之課程手冊(113學年度課程手冊)。
-
修習術科個別課程者,每學期須依本校各學年學雜費收費標準繳交術科個別指導費。
分組
大二起實施分組(本系大一學生皆為音樂表演與創作組)。
教育學程
-
本系學士班學生(非公費生)得以下列二種管道成為本校師資培育生:
➊ 參與本系舉辦之音樂學系師資培育生甄選。
➀ 於新學年開學一個月內舉行。
➁ 申請資格:
✦ 須為本系舉行甄選當學年度入學且完成註冊之學士班一年級新生。
✦ 大學招生入學學科能力測驗國文及英文均達後標者。
(須繳交大學招生入學學科能力測驗成績單正本,故請欲申請者務必妥善保管成績單正本;
無前述上項成績者不得申請,如:以特殊選才、海外聯招及外國學生等管道入學者)。
➂ 相關資訊請參閱本系師資培育生甄選作業要點。
➋ 參與本校師資培育與職涯發展中心舉辦之師資培育生甄選(於每學年第二學期舉行)。
➀ 於每學年第二學期開放報名及甄選。
➁ 相關資訊請至本校師資培育及職涯發展中心網頁查詢。
-
本校師資生亦得自行報考本校師資培育與職涯發展中心舉辦之公費生甄選,以獲得公費生資格。
本校公費生甄選之報考資格、條件及相關資訊請至本校師資培育及職涯發展中心網頁查詢,並依當學年度公告辦理。
修課
-
113學年度碩士班課程手冊請參閱本系網頁各學制「修業資訊」頁面查看。
-
每學期修課學分不得少於4學分,不得多於12學分,一學年不得多於20學分。若修習之學分總數已達24學分者,不受每學期最低學分之限制(補修大學教育基礎學分或學程者不在此限,惟所修大學教育基礎學分或學程學分數不得列入研究所學分數,且與研究所學分數合計,全職生不得超過14學分,在職生不得超過12學分)。
-
碩士班所有組別皆不開放修習術科之選修課程;亦不開放非演奏(唱)組之學生修習術科之主修課程。
-
演奏(唱)組修習術科之主修課程者,每學期須依本校各學年學雜費收費標準繳交術科個別指導費(主修)。
學分抵免申請
-
申請時程:
依入學當學期本校行事曆所訂定之申請時程辦理,抵免以辦理一次為原則,逾期不予受理。
-
抵免流程:
➊ 請自行將擬抵免科目列表,並檢附原修習科目之課程綱要及歷年成績單正本(須蓋有該校教務處戳章),交送
至系辦公室預先審核。擬抵免科目列表須包含下列資訊:
原修習科目之課程名稱、開課系所、開課班級、學分數、授課教師;
擬抵免科目之課程名稱、開課系所、開課班級、學分數。
➋ 經本系系主任審核通過後,方得至本校校務系統登錄學分抵免申請。
➌ 於本校校務系統完成學分抵免申請登錄作業後後,請列印申請書並連同相關證明文件交送至本系系辦公室審核。➍ 經本系審核後,交送本校教務處檢核登錄。
※ 上述流程須於本校規定之抵免期程內完成,故請欲申請者務必提早辦理。
-
抵免科目採認規定:
➊ 須為相關學分之碩士學分科目;學士班取得之學分不予採認。
➋ 抵免科目以科目名稱相同之學分為原則。
➌ 抵免學分數至多以6學分為限,且須為10年內修習之課程。
➍ 學分抵免得多抵少,不得少抵多。
➎ 必修科目不予抵免。
※ 其餘相關規定請參閱本校學分抵免要點。
教育學程
-
擬修讀本校教育學程者,請自行留意本校師資培育中心所辦理之教育學程甄試招生相關資訊,相關資訊請至本校師資培育及職涯發展中心網頁查詢。
※ 如欲辦理教育學程課程抵免者,請洽本校師資培育及職涯發展中心。
-
本校師資生亦得自行報考本校師資培育與職涯發展中心舉辦之公費生甄選,以獲得公費生資格。本校公費生甄選之報考資格、條件及相關資訊請至本校師資培育及職涯發展中心網頁查詢,並依當學年度公告辦理。
修課
-
113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課程手冊請參閱本系網頁各學制「修業資訊」頁面查看。
-
每學期修課學分不得少於4學分,不得多於12學分,一學年不得多於20學分。
若修習之學分總數已達24學分者,不受每學期最低學分之限制。
-
碩士在職專班所有組別皆不開放修習術科之選修課程;亦不開放非演奏(唱)組之學生修習術科之主修課程。
轉組鑑定考
本系碩士在職專班新生均為音樂教育組,如欲轉演奏(唱)組、理論作曲及指揮類組以修習主修之術科個別課程者,須通過本系於開學期間舉行之鑑定考試,並經三分之二(含)以上評審同意轉組後,方能修習主修課程,相關資訊請參閱本系碩士在職專班轉組鑑定考試規定(含申請表)。
惟新生轉組申請時程及相關資訊(含指導教授調查),本系將於新學年開始前寄送至同學信箱,請同學務必留意信件,謝謝。
※ 新生轉組鑑定考將於開學1至2週間舉行,惟實際考試時間由本系彙整申請資料後,另行以Email通知,請同學務必留意信
件,謝謝。
※ 修習術科之主修課程者,每學期須依本校各學年學雜費收費標準繳交術科個別指導費(主修)。
學分抵免申請
-
申請時程:
依入學當學期本校行事曆所訂定之申請時程辦理,抵免以辦理一次為原則,逾期不予受理。
-
抵免流程:
➊ 請自行將擬抵免科目列表,並檢附原修習科目之課程綱要及歷年成績單正本(須蓋有該校教務處戳章),交送
至系辦公室預先審核。擬抵免科目列表須包含下列資訊:
原修習科目之課程名稱、開課系所、開課班級、學分數、授課教師;
擬抵免科目之課程名稱、開課系所、開課班級、學分數。
➋ 經本系系主任審核通過後,方得至本校校務系統登錄學分抵免申請。
➌ 於本校校務系統完成學分抵免申請登錄作業後後,請列印申請書並連同相關證明文件交送至本系系辦公室審核。
➍ 經本系審核後,交送本校教務處檢核登錄。
※ 上述流程須於本校規定之抵免期程內完成,故請欲申請者務必提早辦理。
-
抵免科目採認規定:
➊ 須為相關學分之碩士學分科目;學士班取得之學分不予採認。
➋ 抵免科目以科目名稱相同之學分為原則。
➌ 抵免學分數至多以10學分為限,且須為10年內修習之課程。
➍ 學分抵免得多抵少,不得少抵多。
➎ 必修科目不予抵免,但由本系教師開設之推廣學分班課程則可申請抵免。
※ 其餘相關規定請參閱本校及本系學分抵免要點。
教育學程
-
擬修讀本校教育學程者,請自行留意本校師資培育中心所辦理之教育學程甄試招生相關資訊,相關資訊請至本校師資培育及職涯發展中心網頁查詢。
※ 如欲辦理教育學程課程抵免者,請洽本校師資培育及職涯發展中心。
-
本校師資生亦得自行報考本校師資培育與職涯發展中心舉辦之公費生甄選,以獲得公費生資格。本校公費生甄選之報考資格、條件及相關資訊請至本校師資培育及職涯發展中心網頁查詢,並依當學年度公告辦理。
停車申請
-
申請資格:
本校進修推廣學生。
-
停車時段:
限夜間及假日上課時段入校停車。
-
停車費用:
一學期新臺幣一千六百元。
※ 身心障礙人士本人駕駛憑身心障礙手冊五折優待。
-
申請方式:
請至本校總務處事務組網站下載表格,填寫完成後併同應繳資料及停車費於每年1月31日前或8月31日前繳交至系辦公室。
※ 表格下載路徑:本校網站☛行政單位☛總務處☛事務組☛博愛校區汽車停車管理。
-
注意事項:
➊ 停車請從本校愛國西路大門進校(左側圖書館及右側公誠樓皆可停車)。
➋ 每人限停一部車,每次申請之停車期間為一學期,次一學期請重新申請。
➌ 其餘注意事項請參閱本校總務處事務組相關公告。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