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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及器材管理使用辦法
台北市立大學音樂學系暨碩士班 教室及器材管理使用辦法
一、為有效管理音樂系教室、器材借用理等事宜,特訂定本辦法。
二、本系教室借用流程如下:
1.上課時間
填寫 → 「教室鑰匙借用登記表」 → 押具證件取鑰匙
→ 開鎖 立即還鑰匙 取回證件 → 離開時 關閉門窗扣鎖鎖上
2.夜間及課餘時間(星期一至星期六)使用教室,必需填寫「音樂系(所)教室鑰匙借用登記
表」,憑表借用教室鑰匙,並於開鎖後立即歸還,使用完畢務必將物品歸位,並將廢棄物
處理乾淨。
3.為維護系上學生安全,請勿在教室內過夜。
4.教室內禁止飲食。
三、本系財產、器材管理如下﹕
1.上課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08:00-17:00)﹕在系辦「教室器材借用登記表」上直接填
寫欲借用之器材,抵押證件,歸還時請系辦行政人員確認後歸還。
2.課餘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08:00-17:00星期六09:00-18:00)請在系辦填寫借用登記表,
抵押證件,歸還時請系辦工讀生確認後歸還。
3.非本系學生借用器材者,需抵押證件。
四、注意事項﹕
1.請妥善保管及使用器材,若有不會使用時請至系辦詢問。
2.請務必於使用完畢後立即歸還,教室、器材使用若有任何異狀,請主動告知系辦於最短時間
內請修。
3.本辦法未盡事宜依本校教室管理辦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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